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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签证须知
2025-02-23 16:10

持泰国普通护照人员,赴华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可免签入境。赴华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定居等须事先批准的活动以及拟在华停留超过30日的,须在入境前办妥相应签证。  

不符合免签事由、时限的人员办理赴华签证要求如下:

一、普通签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https://bio.visaforchina.cn/BKK3_ZH,选择曼谷中心,在线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并上传申请材料。打印签证申请表首页和最后一页并签字。

(二)申请人本人前往曼谷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签证申请表首页和最后一页、有效护照及其他必要材料,留存十指指纹。

*以下情形签证申请人可免除指纹采集(免采指纹人员可委托他人递交签证申请):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持外交护照或符合我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3、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中国驻泰国使领馆或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4、十指手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5、一次或两次入境的商务、旅游、探亲、过境、乘务类签证申请人(此免采指纹措施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普通签证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及照片:在线填写的签证申请表及申请表内上传的照片1张;

(二)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需提供在泰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是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上传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

(五)除上述(一)至(四)项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各类签证材料:


三、普通签证办理时间

(一)普通件:自线下递交申请材料之日起第4个工作日取证。

(二)加急件:自线下递交申请材料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取证。

*以上办理时间为一般情况,某些申请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来处理,因此办理时间不确定。遇此类情况,申请人需等候使馆通知。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申请紧急人道主义签证,包括奔丧、探望危重病亲属,或因其他紧急必要事由申请签证,请邮件至bangkokcentre@visaforchina.org咨询。

(二)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三)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四)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五)外交公务类签证申请人,请登录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https://bio.visaforchina.cn/BKK3_ZH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申请材料后,携带经本人签字的签证申请表首页和最后一页、有效护照及其他必要材料,到中国驻泰使馆证件大厅递交。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BANGKOK@csm.mfa.gov.cn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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